南阳医专一附院是三级综合医院,承载着疾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及大病救治等服务。在公共卫生方面其主要职责职能有: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聚集疫情调查处置
1.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对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置。
2.根据河南省加强疾控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应急队伍随时处于应急战备状态。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结合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规范采购、适当储备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疫情防控需求。
二、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和重点疾病监测
1.对到我院就诊的患者认真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疫情诊断、日报告制度,每天专人专班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及时审核及报告,对重大疫情及时报告给分管的院领导及上报疾控部门。
2.加强对就诊者管理:发热患者、手足口病、麻疹、风疹、AFP等病例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三、认真贯彻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有效建立免疫屏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为辖区居民做好疫苗接种服务,有效建立免疫屏障。
1.对在我院出生的新生儿进行乙肝疫苗及卡介苗的及时接种工作。
2.免疫规划疫苗:对辖区内0——6岁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25年版)”进行免疫规划疫苗(免费疫苗)接种。
3.非免疫规划疫苗:对辖区适龄人群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自费疫苗)如流感疫苗、乙肝疫苗、宫颈癌疫苗、肺炎疫苗等疫苗的接种工作。
4.医院设置有“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对暴露后人群进行处置和狂犬疫苗的接种工作,每天24小时均可处置和接种。
四、认真开展卫生监测工作,保证卫生监测质量
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对食源性暴发事件进行处置,并及时进行网络报告。
五、结核病防治工作、肺结核病人的管理
按照卫生部《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肺结核及疑似病例的管理和报告转诊,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首诊负责制。规定要求,非定点医疗机构一旦发现诊断为肺及疑似肺结核病人(肺外结核和陈旧性肺结核除外),包括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肺结核患者,都应在规定时限内(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网络报告,并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六、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管理工作
1.为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针对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开展慢性病监测、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不定期组织完成公共卫生宣传月活动及世界无烟日、世界高血压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全国爱牙日及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等活动,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对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开展18岁以上人员首诊测血压制度,积极发现高血压患者并及时推送到疾控中心,纳入各乡镇管理。
4.按要求开展死因监测工作,上报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5.开展肿瘤报告监测登记项目工作。
6.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工作。
七、认真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1.孕产妇健康管理
(1) 医院成立有“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置有围产期保健门诊,实施“五色管理”,极大的保障了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2) 对怀孕超过12周的妇女建立健康档案,发放“围产期保健手册”,并录入河南省妇幼健康管理平台,定期给予孕检和孕期健康指导。定期开展孕期课堂,讲授孕期相关知识。
(3) 免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新生儿疾病筛査管理办法》,认真开展新生儿免费代谢性疾病筛査及听力筛查。
(4) 我院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定点筛查、诊断、救治和随访单位。我院积极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救治和随访工作。
2. 儿童健康管理
(1) 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管理手册,预约定期健康体检。对患有“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的孕妇所生的新生儿进行随访工作。
(2)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实施监测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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