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NY202304012
日 期: 二零二三年 三 月
项目概况: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NY202304012
2、项目名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7.87万元
最高限价:67.87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万元) | 包最高限价(万元) |
1 |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67.87 | 67.87 |
5.2 采购内容:负责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协助我院把好项目质量关,做好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和监理管理工作。
5.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
6、 合同履行期限: 同建设任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贷款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1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 2023年4月27日,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栏发布的南阳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因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2、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3、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南阳市车站南路46号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方式:0377-63328253
2、监督单位: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联 系 人: 祁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135531
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采购人 | 名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南阳市车站南路46号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方式:0377-63328253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083773206 |
1.1.3 | 项目名称 |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1.1.4 | 项目编号 | HNNY202304012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00% |
1.2.2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3 | 采购预算金额 | 预算价:人民币67.87万元 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
1.3.1 | 采购内容 | 负责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协助我院把好项目质量关,做好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和监理管理工作。 |
1.3.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 |
1.4.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否 |
1.5.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6.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7.1 | 分包 | 不允许 |
1.8.1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材料 |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
2.2.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 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2.2.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之内; |
2.3.1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之内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材料 |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3.2.1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5日历天前 |
3.3.1 | 磋商有效期 | 60日历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3.5.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1 |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 | 1、供应商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yTF 格式)。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递交网址:。 2、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
4.1.1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无(实施不见面开标)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实施不见面开标)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其他情况开标结束后不予退回。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5.2.1 | 开标程序 | 1、供应商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线签到。 2、供应商解密: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示,请各供应商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3、查看开标记录信息; 4、采购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并进行“响应文件导入”; 6、供应商等待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
5.3.1 | 履约担保 | 不收取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经济、技术专家2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投标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名 |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 | 成交公告 | 同磋商公告发布网站,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
8.2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8.3 | 付款方式 | 双方合同约定。 |
8.4 | 售后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8.5 | 是否电子招投标 | 是 |
8.7 | 其它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制定和解释 |
8.8 | 投标文件制作器码相似度 | 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器码一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作废标处理,需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A 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二、定义
1、“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3、“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设备。
5、“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送货、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务和其他有关的义务。
6、“其他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其他有关的义务。
7、 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8、偏离:响应文件的响应相对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偏差,该偏差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劣于的,为负偏离。
9、 “日”或“天”:指日历天。
10、合同:指依据本次服务采购磋商结果签订的协议或合约文件。
三、合格的供应商
1、合格的供应商见第一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
(2) 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6)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7)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为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 响应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费用的承担
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磋商文件说明
一、磋商文件的说明
磋商文件是阐明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招标投标程序、评标方法、定标原则和合同条款的文件。
二、磋商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C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三、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 日前,必须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五、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开标前所有信息保密。因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一切公告信息(包括磋商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变更公告、澄清公告、修改公告等)均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及时查询有关公告信息。若因潜在供应商没有及时查看到公告信息而造成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D 响应文件的制作
一、原则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确保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采购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供应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漏项或代理机构、采购人认为其响应文件有明显缺陷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操作手册》。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响应文件文字:响应文件均以中文印制,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5、响应文件计量单位: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有规定的之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四、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报价中含税费、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响应人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
3、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的,则以单价为准;投标报价表与开标一览表不符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
4、本次采购设有最高投标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供应商应做出相关实质性的承诺。
六、磋商有效期
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特别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签署及修改
1、电子响应文件
(1)所有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的CA 印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CA 印章。
2、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E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供应商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及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F 开标、磋商、成交
一、开标
开标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分。
2、磋商小组将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标准进行评标,履行评委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名、签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
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磋商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通知该供应商。
2、重要的澄清和答复应当是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4、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将不被接受。
5、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若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磋商
1、采用综合评分法。
2、只有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才可进入综合评定。
3、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磋商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使磋商小组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在评定打分时,磋商小组给予相应的扣减分数。
6、磋商小组依据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和技术响应程度、业绩、综合实力、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8、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响应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4) 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七、成交
1、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代理机构在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G 签订合同
一、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成交人如未能按响应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合同,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撤销其成交通知书。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响应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履行合同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合同分包、转包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对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项目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H 纪律和监督
一、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三、对磋商小组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情况。在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不得擅离职守,影响采购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磋商。
四、对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采购有关的其他情况。在采购活动中,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采购程序正常进行。
五、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供应商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六、投诉
投标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诉和质疑,但须对投诉和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监督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一、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共一个包。
二、监理的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 安全管理、信息管理、资料管理、在信息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协调有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
三、适用规范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2、涉及本工程所有工程设计图纸范围的全部内容;
3、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
四、监理服务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方遵循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标准及国家规范,按照项目的建设需求,包括所有项目内容的设计和方案优化、合同签订、开发测试、项目实施、初验与试运行、培训及测试、终验和移交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1)协助建设方明确工程需求,确定工程建设目标;审核项目承建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于其中不合 理之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最大限度地保护业主的利益。
(2)监理方将代表建设方审核项目设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建设方的要求。在审核通过后,承建方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工作。
(3)项目的执行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以项目计划为依据,并按 照项目计划检查、控制项目进度和质量。如果项目没有按照预定的进度执行,必须做出说明并调整计划。
(4)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建设方或承建方根据需求变更情况以书面提出变更请求,详细说明变更内容(变更方案和变更范围),变更的理由。然后,监理方对变更请求进行分析和评价,包括:功能价值,潜在的副作用,影响范围,变更代价。参与设备安装、设备产品的测试验收工作。
(5)在项目验收阶段,监理要明确工程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及可行性;促使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 法律、 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推动承建方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标准要求。负责建设单位进行档案管理,并最终通过验收。
(6)自备贯穿于整个工程中的分析及测试工具。
(7)对项目投资和变更投资的合理性提出相关意见。
五、监理服务内容
1、 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
1)审核硬件设备的质量和到货时间;
2)组织到货验收,三方现场开箱;发现短缺或破损,及时要求硬件设备提供商补发或免费更换;
3)审核硬件设备到货清单是否与硬件设备采购清单相符、到货硬件设备是否与合同所规定的规格相符,做好记录;审核到货硬件设备的合格证明、渠道、供应商保证书等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真实, 必要时利用测试工具进行评估和测试;
4)硬件设备安装、部署的质量、进度和验收监理;
5)审核硬件设备移交、提交硬件设备到货验收报告;
2、软件开发及安装监理
(1)方案设计监理:协助业主编写软件需求分析,明确建设目标,督促承建方提交详细的建设方案, 并组织业主和承建单位对建设方案进行评审/确认、联合评审。
(2)软件开发监理:开发人员、软硬件开发环境等检查;系统和子系统的月、周计划检查和评审;执行标准、测试、调试计划等检查和评审;检查编程进度,检查模块、子系统测试情况,进行开发环境下系统集成测试;出具监理软件确认测试报告;软件文档的审查,试运行验收。
(3)验收测试监理:主要包括功能度、安全可靠性、易用性、可扩充性、兼容性、效率、资源占有率、用户文档等。
(4)系统集成监理:审查项目验收大纲和各子系统测试报告,审查承建方应交付的各类文档;组织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系统的集成测试;进行网络系统的连通性测试;进行软件系统的集成测试。
3、 质量控制
1)依据有关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制定的技术规范书,审查、监督、控制 项目建设的质量;
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项目质量;
3)组织项目质量缺陷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缺陷处理;
4)监督系统项目需求管理、配置管理的执行和控制情况,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跟踪各子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运行状况,督促实施方做好售后及保修服务。
4、进度控制
1)协助进行项目建设周期总进度目标的分析、论证;
2)审查各子项目的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3)控制项目实施的进度;
4)编制项目实施各阶段、各年、季度、月、周的进度监理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调整进度计划;
5)审核设计方、承建单位和材料设备供货方提出的进度计划/供货计划,检查、督促和控制其执行;
6)发现项目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项目承包商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开发进度,以使实际项目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周、月、季、年度提交各种进度控制监理报告和报表。
5、 变更控制
1)对项目变更进行严格控制,不能随意地进行变更;
2)监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可能引起的变更要保持预控能力,也应当具备快速反应能力;
3)对变更申请快速响应;
4)任何变更都要得到三方(招标单位、承建单位、中标单位) 确认;
5)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
6)加强变更风险及变更效果的评估;
7)及时公布变更信息;
8)选择冲击最小的方案;
9)执行制定完成的变更程序,对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
6、投资控制
1)动态管理、跟踪项目费用,进行费用控制和分析;
2)审查项目进度款申报;
3)严格控制和审查项目需求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招标单位审批;
4)审核承建单位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竣工结算。
7、 合同管理
1)协助招标单位确定项目实施的合同结构;
2)协助招标单位起草与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设计合同、集成合同、开发合同、施工合同、材料和设备定货与安装调试合同等);
3)监督检查承建单位合同,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4)合同的跟踪管理( 检查各方执行情况,提交合同管理报表与报告);
5)协助招标单位处理各子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
问题;
6)合同整理与归档。
8、信息管理
1)及时向招标单位提交反映各子项目的动态信息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各子项目各阶段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会议纪要、变更单、问题跟踪单、监理建议书、 监理通知书等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审查承建单位的设计文档、变更单、问题跟踪单,审查承建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单、 备忘录、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记录等,并加具处理意见;
5)当项目质量或工期出现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 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9、 组织协调
1)帮助招标单位划分或澄清承建单位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监督本项目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3)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 协调本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10、信息安全管理
1)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备份制度;
2)组织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建立信息化工程监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管理流程。
11、项目文档管理
1)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测试记录、变更记录、问题跟踪处理记录等 文件的归档工作,按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按时完成竣工资料(包括监理工作方面的归档资 料)验收。确保项目中各类文件传送的规范化、制度化,监理类文书资料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监理单位的文档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监理工作各类文书资料,对监理工作文档、收发文签 收登记等进行管理。
12、 项目结束后的移交
1)系统的设计方案、技术方案、实施方案等全部移交
2)硬件设备、软件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3)项目实施文档的移交
4)项目竣工文档的移交
5)项目的整体移交
六、 监理人员要求
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全程跟踪测试监理,根据每个阶段调整监理人数,中途不得脱岗,具备丰富测试经验,为该项目质量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3、项目组人员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中一致,监理单位不经业主允许,不得调换派驻到项目现场的主要监理人员;如必须调换,应征得业主允许,除替换人员不低于被替换人员水平外,还应做好交接工作, 且不得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4、业主有证据认为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监理单位必须予以调换;
5、严禁向施工方索要财物、报私账、受贿、徇私舞弊。
七、 监理售后服务
所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通过终验后,免费提供以下监理服务:
1、 项目质保期内,各系统、设备、 软件的保修及技术支持的监理;
2、 项目质保期内,保修和售后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
八、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 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合同约定
2. 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
3. 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合同约定
4. 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合同约定
九、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本标段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
4.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须配备项目团队人员需人员配备合理。
十、委托人的其他要求:根据现场情况另行约定。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企业近1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 ||
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 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 ||
信用报告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 | ||
其它要求 |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1.2
| 符合 性评 审标 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磋商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磋商报价 | 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注:以上评标办法所涉及的证件等证明资料以企业诚信库中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
一、详细评分标准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磋商报价:10 分 技术部分:50分 商务部分:40分 | ||
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方法 | 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值均保留两位 小数) | ||
条款内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磋商报价(10分) |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各投标人的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分 (磋商报价指的是磋商报价经过算术修正或者中小企业、残疾人及监狱企业价格扣除之后的价格)。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库〔2022〕19 号文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在满足资格项规定的条件后,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注:以上价格扣除政策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投标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即评价)。中小企业用优惠后评标价参与评分。凡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均不得统计为中小企业。 | 10分 | |
技术部分(50分) | 1、项目理解分析(3分) 针对本项目建设背景、依据、必要性、可行性有充分了解,结合经验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分阐述的: ①对本项目建设现状,准确表述的,得0-1分; ②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有充分理解,准确表述的,得0-1分; ③对本项目监理办法和保障措施,准确表述的,得0-1分; ④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2、项目特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3分) 对本项目特点、监理重难点进行分析,结合经验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分阐述的: ①对项目特点分析充分理解,准确表述的,得0-1分; ②对项目项目各阶段监理目标、内容及要点理解,准确表述的,得0-1分; ③对项目合理化建议分析理解,准确表述的,得0.5分; ④对项目各阶段监理工作目标及任务分析理解,准确表述的,得0.5分; ⑤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3、监理班子组织结构(5分) 3.1项目班子有明确的组织形式,人员结构、职责任务明确,符合《信息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或不与之冲突: ①准确表述项目班子组织形式的,得0-1分; ②准确表述项目班子人员结构的,得0-1分; ③准确表述项目班子职责任务的,得0-1分; ④否则不得分。 3.2能提供明确的监理工作清单及人员、时间安排: ①准确表述监理工作清单的,得0-1分; ②准确表述项目组成员分工的及准确表述项目组人员时间安排的,得0-1分; ③否则不得分。 | 0-5分 | ||
4、质量控制(6分) 4.1质量有总目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①准确表述质量总目标的,得0-1分; ②准确表述质量分目标的,得0-1分; ③否则不得分。 4.2对质量控制点提出相应的措施: ①准确表述系统集成质量控制点并制定对应控制措施的及准确表述应用系统开发质量控制点并制定对应措施的,得0-1分; ②准确表述项目各个阶段质量控制措施的,得0-1分; ③否则不得分。 4.3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 ①准确表述质量控制程度的(包括质量控制基本程序、质量控制基本流程),得0-1分; ②准确表述质量控制预控措施及纠正措施的,得0-1分; ③否则不得分。 | 0-6分 | ||
5、进度控制(4分) 5.1进度控制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 ①准确表述进度控制点清单的,得0-1分; ②准确表述进度控制预控方法及手段的,得0-1分; ③否则不得分。 5.2有审核进度计划的手段,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 ①准确表述进度控制预控审核手段的,得0-1分; ②准确表述进度控制制度的,得0-1分。 ③否则不得分。 | 0-4分 | ||
6、造价控制( 4 分 ) 6.1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和内容;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 ①准确表述造价控制的工程计量方法与内容的,得0-1分; ②准确表述造价控制的计价控制方法与内容的,得0-1分; ③否则不得分。 6.2制定的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 ①准确表述工程款支付预控措施的,得0-1分; ②准确表述项目结算预控措施和索赔措施的,得0-1分; ③否则不得分。 | 0-4分 | ||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分 ) 目标明确,控制措施具体,并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承诺: 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清晰、完整,得0-1分; 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清晰,得0-1分; ③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承诺,得0-1分; ④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8、保密控制(3分) 目标明确,控制措施具体,并提供保密控制措施的责任承诺: ①项目保密目标清晰、完整,得0-1分; ②项目保密控制措施清晰,得0-1分; ③提供保密措施责任承诺,得0-1分; ④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9、合同管理(2分) 介绍合同分析要点,提供合同管理预控措施: ①项目合同管理要点明确,得0-1分; ②项目合同管理内容完整,得0-1分; ③否则不得分。 | 0-2分 | ||
10、信息管理(3分) 详细介绍信息管理的规范和内容; ①准确表述项目文档管理规范,得0-1分; ②项目信息管理具体内容清晰,得0-1分; ③说明主要项目文档的编制规范,得0-1分; ④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11、组织协调与管理(3分) 介绍组织协调与管理的监理措施: ①准确组织协调的对象,得0-1分; ②内部沟通体系内容清晰,得0-1分; ③说明项目协调方面的监理措施,得0-1分; ④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12、验收管理(3分) 介绍验收管理的监理措施: ①制定验收程序标准和审查验收计划,得0-1分; ②工程验收方案建议内容清晰,得0-1分; ③说明验收阶段的档案工作监理措施,得0-1分; ④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13、风险控制(3分) 项目风险分析准确,并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①对风险进行识别,得0-1分; ②说明监理进行风险管理的方法,得0-1分; ③说明对风险评估过程的监理措施,得0-1分; ④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14、测试管理(2分) 提供完善的测试工作方案的: ①准确表述测试组织,得0-1分; ②准确表述测试计划,得0-1分; ③否则不得分。 | 0-2分 | ||
15、旁站监理(3分) 提供完善的旁站监理工作方案的: ①准确表述旁站监理职责,得0-1分; ②准确表述旁站程序,得0-1分; ③旁站监理记录完整,得0-1分; ④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商务部分(40分)
| 1、企业荣誉(3分) 1.1供应商近两年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的,每有1年的得1分,最多得2分。没有不得分 。 1.2供应商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得1分,否则不得分。(以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材料为据)。 | 0-3分 | |
2、专业能力(5分) 供应商具有项目监理相关管理系统、信息系统设计实施方案编审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建设质量管控系统、安防监控质量检测系统、项目变更管理系统;全部具备得5分,否则不得分。(以供应商提供相关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材料为据)。 | 0- 5分 | ||
3、项目组人员(28分) 3.1拟任项目总监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另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络工程师)、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以供应商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为据)。 3.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安全运维专业)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安全集成专业)证书、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以供应商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为据)。 3.3项目组(除总监和总监代表外)其他人员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安全集成专业)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没有不得分(以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为据)。 | 0- 28分 | ||
4、服务能力(2分) 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包括:质量、进度、经费、工作协调、保密等承诺),服务承诺内容明确详细且切实可行,得2分;提供了简单的服务承诺,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 2分 | ||
5、企业业绩情况(2分) 供应商承担过信息化监理业绩或已履行的类似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份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否则不得分。 | 0- 2分 |
注:类似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
一、评审办法
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按照评分办法,得出每个评委对供应商的评标分数。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二位。磋商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1、初步评审标准
(1)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详细评审标准
(1)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三、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依据上述“初步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详细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依据上述“详细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最终得分。
四、磋商结果
1、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响应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4) 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人:
监理人: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电子签章)
地 址: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目 录(自拟)
一、报价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五、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供应商类业绩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
十、磋商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及技术, 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质量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 。
4、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或者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
6、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
7、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联系电话:
二、报价函附录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报价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标准 | |
磋商有效期 | |
其他 | 我公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包括投标范围、服务标准和需求等 |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3.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序号 | 采购服务要求 | 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响应 | 偏差描述 | 结论 |
注: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投标响应情况。
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响应与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应结合实际情况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服务内容。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磋商文件之服务要求,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因此而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供应商响应具体内容 | 偏差说明 |
供应商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六、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评审办法及磋商文件要求自行填报。
表1:计划用于本项目核心人员配备表(表格可根据内容自行延申)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拟任工作 岗位 | 主要项目经历 (相关证书) |
结合评审办法要求,附相应的人员证件扫描件。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2:计划用于本项目的设备、工具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自有或租赁 |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3:项目主要负责人情况表
姓 名 | 年龄 | 职务 | 职称 | 学 历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以往服务作业项目中的经验 |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类似业绩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客户名称 | 客户联系电话 |
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备注 |
(一)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二)资格审查其他所需资料
1、供应商做出的各项承诺;
2、企业荣誉;
3、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4、磋商文件规定须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资格审查材料等)。
附: 1.声明函
(格式仅供参考)
致 采购人:
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服务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在过去三年没有因服务问题发生任何诉讼或纠纷。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商业信誉承诺书
(格式仅供参考,可补充)
致 采购人:
我方在此声明,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无关联声明
(格式仅供参考)
致 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服务要求的承诺
(根据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致 采购人:
…………
…………。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提醒:如果供应商所投产品的供应商不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则不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该文件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是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价格扣除。
(属于监狱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附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电话:0377-63328310 急救电话:0377-63152222
门诊办电话:0377-63328323 投诉电话:0377-63328239
网站管理电话:0377-63328055
投诉邮箱:yhb8239@163.com
网址:http://www.nyyfy.com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车站南路46号(中州路与车站路交叉口)
关注我们
南阳政务app
2008-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豫卫网审【2015】第009号